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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考点之消防法

来源:四川优路教育消防培训机构首页 发布时间:2021/9/11 16:43: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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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、方针一预防为主/防消结合;原则一政府统一/部门依法监管/单位全面负责/公民积极参与。

  2、义务:任何人/单位→维护消防安全/保护消防设施/预防火灾/报告火警;任何成年人/单位一参加有组织灭火工作。

  3、消防设计:审核验收(大型人员密集场所/特殊工程);备案抽查(取得施工许可日起7个工作日内)。

  4、法律责任:未依法审核/审核不合格+擅自施工(责令停工+罚款3~30万);不按设计标准施工+降低施工质量(责令改正或停工+罚款1~10万);出具虚假文件(责令改正+罚款5~10万+对直接负责人罚款1~5万)。

  5、事故罪:失火罪(立案→>死1/重伤3/直接经济损失50万/矿山100万;刑罚→<3年/特别恶劣3~7);消防责任(违法消防管理法);重大责任(违反安全管理规定);重大劳动安全(安全生产设施/条件不符合规定);工程重大安全(降低工程质量标准;×<5年/特别恶劣5~10年+并处罚金);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(x<5年/特别恶劣>5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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